第387章 想不想当个蒙古人
“说过多少?”
常威搓了两下手,脑子里在翻那些零碎的对话,把能记住的一件一件地往外摆。
侍画,蒙古名字叫其木格。
她爹是草原上一个部落的头人。
部落不算最大的那一档,但也不算小,三千多帐牧民,几万头牛羊,游牧的地盘在斡难河往西的一片草场上。
常威说到这里的时候,林远的手指从茶碗上收了回来,搭在了椅子扶手上,没动。
三千帐。
按照草原上的算法,一帐平均四到五口人,三千帐就是一万二到一万五的人口。
能骑马能打仗的青壮,大概三千到四千。
不大不小,在草原上属于中等偏上的部落,不至于被大部落一口吞掉,但也没有实力跟克烈部、乞颜部这些巨头叫板。
这个体量有意思。
“她爹叫什么?”
常威摇头。
“她没说名字,就说她爹是头人,部落里的人都叫她爹‘巴图尔’,蒙古话好像是……勇士的意思。”
巴图尔不是名字,是尊号,草原上但凡有点本事的头人都会被族人叫一声巴图尔,跟汉人喊“老爷”差不多,不稀奇。
“她怎么落到蓝玉手里的?”
常威的表情变了一下,眉头往中间拧了拧。
“她说,她不是在自己部落的地盘上被抓的,是去另一个部落走亲戚的路上碰上了明军的前锋骑兵,连人带马一锅端了。”
常威的声音里带出了一点压着的情绪。
“跟她一起被抓的还有几个随从和护卫,护卫全被砍死了,她和那些王帐里的贵族女眷混在一块,被梁国公的人打包带了回来。”
走亲戚的时候撞上的。
林远把这个信息在脑子里翻了一下,时间线能对得上——蓝玉北伐的时候大军横扫草原腹地,很多蒙古人不是在自己的部落里被抓的,而是在转场、赶集、走亲戚的路上稀里糊涂地被卷进了战争机器。
其木格的部落本身没有参加南征,至少她没有提到自己的父亲或族人出现在脱古思帖木儿的大军里。
这一条信息很关键。
“她有没有说过,她爹的部落跟脱古思帖木儿的关系?”
常威想了想。
“她说过一嘴,说她爹不想打仗,脱古思帖木儿征兵的时候她爹以放牧转场为由没去,为这事儿差点被脱古思帖木儿派人来抄帐。”
没去。
林远的背脊靠在了椅背上,两只手交叠搁在腹前。
一个三千帐的中等部落,头人有足够的威望让族人喊他巴图尔,但在脱古思帖木儿全力南征的时候,这个头人选择了不参战——这说明两件事:第一,这个头人有自己的判断力,不会被大势裹着走;第二,他跟脱古思帖木儿之间不是铁板一块,存在裂隙。
“她的部落,跟别的部落有没有过节?”
常威又想了一阵,搓着手,表情带着几分努力回忆的样子。
“有。”
他的声音放得更低了。
“她跟我说过一回,说她小时候,有一年冬天下了特别大的雪,部落里的牛羊死了一大半,她爹带人去旁边一个部落借粮。那个部落的头人不但不借,还趁着她们部落虚弱的时候派人来抢了两百匹马。”
常威顿了一下。
“她说她爹后来缓过劲来,花了三年时间把马抢回来了,还多抢了三百匹,但从那以后两个部落就结了死仇,到现在还没解开。”
“那个抢马的部落是哪家?”
“她说是……乞颜部。”
乞颜部。
林远的手指在扶手上无声地敲了一下。
乞颜部出了两万人参加南征,头人在大同战场上被俘,目前关在应天的大牢里。
一个跟乞颜部有死仇、没有参加南征、三千帐底子的中等部落,头人是个有独立判断力的人,女儿就在自己的侯府里洗马桶。
这些碎片在林远脑子里慢慢拼到了一起。
他盯着常威看了好一阵。
常威被看得浑身不自在,耷拉着脑袋,两只手在膝盖上攥成了拳头,指关节捏得咔嗒响,像是在等一个处置的结果。
“常威。”
“在。”
“你如果不在侯府当车夫了,你想做什么?”
常威抬起头,满脸写着困惑。
他显然不知道这句话跟刚才聊的那些东西有什么关系。
“侯爷,我不是不知规矩的人,我跟她那个……如果侯爷觉得坏了府里的规矩,我愿意认罚,打板子也行,赶出去也行,就是……”
他的嘴巴张合了几下,后面的话在喉咙里堵了半天才挤出来。
“能不能别罚她,她一个人在这里头已经够苦了。”
林远没接这个话茬,而是问了一句在常威听来完全摸不着头脑的话。
“常威,你力气有多大?”
常威愣了。
“来福跟我说过,你扛两百斤的石磨走几十步路不喘气,三百斤的石槽你一个人端起来,这些是真的?”
常威不知道这话什么意思,但还是老老实实地点了头。
“还能更重么?”
”……更重的没试过。“
常威犹豫了一下。
”前些日子马厩里有根断了的石柱子拦着路,来福说得找几个人来搬,我自己搬的。“
”多重?“
”来福后来在那根柱子上拴了绳子,说要拿牛拉过去称一下,一头牛没拉动,又加了一头,两头牛拉到秤上一看,来福说那个数是四百多斤。“
四百多斤,一个人用双手搬走。
这种力气放在哪个时代都不正常,不是练武练出来的那种劲道,练武的人讲究巧劲,用骨架和筋膜发力,常威的力气不是这个路数,他没学过任何武艺,纯粹是天生的蛮力。
林远在心里默默算了一笔账。
蒙古人信奉的草原规矩很简单:谁的拳头硬,谁说了算。
在草原上,能徒手扳倒公牛的人会被全部落的男人当成英雄,配娶最好的女人,分最好的草场,说话的时候所有人都得站着听。
这个传统从成吉思汗的年代就没变过。
一个能搬动四百多斤石柱子的汉子,如果站在蒙古人面前展示出这种力气,会是什么效果?
侍画她对常威态度转变的那个节点,恰恰就是亲眼看见常威搬动三百斤石槽的那一天。
她的部落崇尚武力和蛮力,头人的女儿从小看惯了草原上的摔跤好手和驯马勇士,却从来没见过一个人能把三百斤的死物直接端起来的。
这两条线,在林远脑子里交叉的那一刻,一个轮廓浮了出来。
模模糊糊的,但越想越清晰。
常威被他的沉默弄得心里发慌,两只手从膝盖上挪到了大腿两侧,手心全是汗。
林远忽然开口了,问了一句让常威以为自己听岔了的话。
”常威,你有没有兴趣,当个蒙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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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威搓了两下手,脑子里在翻那些零碎的对话,把能记住的一件一件地往外摆。
侍画,蒙古名字叫其木格。
她爹是草原上一个部落的头人。
部落不算最大的那一档,但也不算小,三千多帐牧民,几万头牛羊,游牧的地盘在斡难河往西的一片草场上。
常威说到这里的时候,林远的手指从茶碗上收了回来,搭在了椅子扶手上,没动。
三千帐。
按照草原上的算法,一帐平均四到五口人,三千帐就是一万二到一万五的人口。
能骑马能打仗的青壮,大概三千到四千。
不大不小,在草原上属于中等偏上的部落,不至于被大部落一口吞掉,但也没有实力跟克烈部、乞颜部这些巨头叫板。
这个体量有意思。
“她爹叫什么?”
常威摇头。
“她没说名字,就说她爹是头人,部落里的人都叫她爹‘巴图尔’,蒙古话好像是……勇士的意思。”
巴图尔不是名字,是尊号,草原上但凡有点本事的头人都会被族人叫一声巴图尔,跟汉人喊“老爷”差不多,不稀奇。
“她怎么落到蓝玉手里的?”
常威的表情变了一下,眉头往中间拧了拧。
“她说,她不是在自己部落的地盘上被抓的,是去另一个部落走亲戚的路上碰上了明军的前锋骑兵,连人带马一锅端了。”
常威的声音里带出了一点压着的情绪。
“跟她一起被抓的还有几个随从和护卫,护卫全被砍死了,她和那些王帐里的贵族女眷混在一块,被梁国公的人打包带了回来。”
走亲戚的时候撞上的。
林远把这个信息在脑子里翻了一下,时间线能对得上——蓝玉北伐的时候大军横扫草原腹地,很多蒙古人不是在自己的部落里被抓的,而是在转场、赶集、走亲戚的路上稀里糊涂地被卷进了战争机器。
其木格的部落本身没有参加南征,至少她没有提到自己的父亲或族人出现在脱古思帖木儿的大军里。
这一条信息很关键。
“她有没有说过,她爹的部落跟脱古思帖木儿的关系?”
常威想了想。
“她说过一嘴,说她爹不想打仗,脱古思帖木儿征兵的时候她爹以放牧转场为由没去,为这事儿差点被脱古思帖木儿派人来抄帐。”
没去。
林远的背脊靠在了椅背上,两只手交叠搁在腹前。
一个三千帐的中等部落,头人有足够的威望让族人喊他巴图尔,但在脱古思帖木儿全力南征的时候,这个头人选择了不参战——这说明两件事:第一,这个头人有自己的判断力,不会被大势裹着走;第二,他跟脱古思帖木儿之间不是铁板一块,存在裂隙。
“她的部落,跟别的部落有没有过节?”
常威又想了一阵,搓着手,表情带着几分努力回忆的样子。
“有。”
他的声音放得更低了。
“她跟我说过一回,说她小时候,有一年冬天下了特别大的雪,部落里的牛羊死了一大半,她爹带人去旁边一个部落借粮。那个部落的头人不但不借,还趁着她们部落虚弱的时候派人来抢了两百匹马。”
常威顿了一下。
“她说她爹后来缓过劲来,花了三年时间把马抢回来了,还多抢了三百匹,但从那以后两个部落就结了死仇,到现在还没解开。”
“那个抢马的部落是哪家?”
“她说是……乞颜部。”
乞颜部。
林远的手指在扶手上无声地敲了一下。
乞颜部出了两万人参加南征,头人在大同战场上被俘,目前关在应天的大牢里。
一个跟乞颜部有死仇、没有参加南征、三千帐底子的中等部落,头人是个有独立判断力的人,女儿就在自己的侯府里洗马桶。
这些碎片在林远脑子里慢慢拼到了一起。
他盯着常威看了好一阵。
常威被看得浑身不自在,耷拉着脑袋,两只手在膝盖上攥成了拳头,指关节捏得咔嗒响,像是在等一个处置的结果。
“常威。”
“在。”
“你如果不在侯府当车夫了,你想做什么?”
常威抬起头,满脸写着困惑。
他显然不知道这句话跟刚才聊的那些东西有什么关系。
“侯爷,我不是不知规矩的人,我跟她那个……如果侯爷觉得坏了府里的规矩,我愿意认罚,打板子也行,赶出去也行,就是……”
他的嘴巴张合了几下,后面的话在喉咙里堵了半天才挤出来。
“能不能别罚她,她一个人在这里头已经够苦了。”
林远没接这个话茬,而是问了一句在常威听来完全摸不着头脑的话。
“常威,你力气有多大?”
常威愣了。
“来福跟我说过,你扛两百斤的石磨走几十步路不喘气,三百斤的石槽你一个人端起来,这些是真的?”
常威不知道这话什么意思,但还是老老实实地点了头。
“还能更重么?”
”……更重的没试过。“
常威犹豫了一下。
”前些日子马厩里有根断了的石柱子拦着路,来福说得找几个人来搬,我自己搬的。“
”多重?“
”来福后来在那根柱子上拴了绳子,说要拿牛拉过去称一下,一头牛没拉动,又加了一头,两头牛拉到秤上一看,来福说那个数是四百多斤。“
四百多斤,一个人用双手搬走。
这种力气放在哪个时代都不正常,不是练武练出来的那种劲道,练武的人讲究巧劲,用骨架和筋膜发力,常威的力气不是这个路数,他没学过任何武艺,纯粹是天生的蛮力。
林远在心里默默算了一笔账。
蒙古人信奉的草原规矩很简单:谁的拳头硬,谁说了算。
在草原上,能徒手扳倒公牛的人会被全部落的男人当成英雄,配娶最好的女人,分最好的草场,说话的时候所有人都得站着听。
这个传统从成吉思汗的年代就没变过。
一个能搬动四百多斤石柱子的汉子,如果站在蒙古人面前展示出这种力气,会是什么效果?
侍画她对常威态度转变的那个节点,恰恰就是亲眼看见常威搬动三百斤石槽的那一天。
她的部落崇尚武力和蛮力,头人的女儿从小看惯了草原上的摔跤好手和驯马勇士,却从来没见过一个人能把三百斤的死物直接端起来的。
这两条线,在林远脑子里交叉的那一刻,一个轮廓浮了出来。
模模糊糊的,但越想越清晰。
常威被他的沉默弄得心里发慌,两只手从膝盖上挪到了大腿两侧,手心全是汗。
林远忽然开口了,问了一句让常威以为自己听岔了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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