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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0章 母亲的拒绝

    四月十二,程见微的三十日问事席正式启用。

    她先在事项簿上重录昨日已经写定的第一项:

    程肃全案终审,回避。

    然后起身,离开承天殿的终审席。

    父亲的命今日要定到哪一步,她只能在门外等。

    ···

    殿内先念八千旧役的处置结果。

    七千八百一十二份既往服役记录,统一确认。

    其中,二千九百四十六人愿重新领兵额。

    四千八百五十九人不愿复籍。

    七人未表达。

    三数相加,仍是七千八百一十二。

    另有一千八百八十四人申请立即进入旧债兑付顺序。

    一千六百三十七人申请民籍。

    一千三百三十八人申请暂不公开姓名。

    后三项可以交叉。

    一个人可以不复籍、领旧债、入民籍,同时不向公众公开名字。它们不是用来凑出七千八百一十二的四堆人。

    一百四十六名重伤者、六十三名军匠医工与一百一十七名眷属,分别转入抚恤、工医籍、民籍与亲属领取程序,不再以“补足兵额”为条件。

    裴渡的名字只落在有限委托栏。

    他不再代表全部人。

    也没有因此把已经确认的全部服役事实交还给朝廷。

    ···

    景帝随后看程肃案。

    刑部主事念四方复核结论:

    程肃侵吞军资并归于私家的证据不足。

    狱后三张合并兑付共四万八千两,不能以现有证据归责于狱中程肃。

    程肃擅调军粮、私制兑票、明知沈氏未完整授权仍冒呈担保,事实分别成立,责任不得相互抵销。

    救急粮在断粮前抵营,事实成立;不得用救急结果抹去冒呈授权,也不得用冒呈授权倒写成侵吞归私。

    景帝提笔。

    第一道:撤销原判中以“侵吞军资归私”为基础的死罪认定。

    第二道:程肃其余罪责转入全案重定;新判作出以前,不得行刑。

    第三道:程肃继续羁押,不得释放,不得接触狱后取印与兑票案证。

    没有赦免。

    没有无罪。

    只有一条不该杀他的理由,被正式拿走。

    ···

    韩维山在终审附议上写:

    狱后取印人、三笔票款获益链与韩家中间行收益,另案受核,不因程肃死罪基础撤销而终止。

    萧照庭另交一页:

    进入长公主府的一百七十九份买契,继续由刑部与债主代表交叉核验;织所救济用途不得免除受益披露。

    裴渡交的是两张纸。

    一张确认二千九百四十六名复籍者。

    一张承认过去曾将非兵额人口并作旧军耗用,责任另查。

    萧承晏最后署名。

    东宫不以父案结论干预全案量刑;支持旧债与未来身份分项处置;东宫在雨夜救援和旧债过桥中形成的利益关系,依问事席规则接受回避与复核。

    景帝看完,道:“每个人都留下了一笔。”

    韩维山道:“留下,不等于还完。”

    “所以继续还。”

    第一卷账没有结清天下。

    只是不再让一个死囚替所有人结清。

    ···

    刑部门外,程见微等到午钟以后。

    谢闻简出来,把可以公开的三道结论念给她听。

    她听见“不得行刑”时,没有哭。

    听见“继续羁押”时,也没有求情。

    她只问:“冒呈授权是否单独列责?”

    “列了。”

    “救急事实呢?”

    “也列了。”

    “两行分开?”

    “分开。”

    她点头。

    父亲活下来了。

    不是因为他终于被证明从未做错。

    而是因为账上不再允许用一件错,替另一件不存在的罪凑够死刑。

    ···

    萧承晏站在石阶下。

    他没有来道贺。

    只是把那张三十日问事席的权限抄页递给她。

    “从今日起。”

    程见微接过。

    “第一件事已经回避了。”

    “我知道。”

    “你不觉得可惜?”

    “觉得。”

    “那为什么还支持自动回避?”

    “因为你若用新得到的权替父亲收尾,这张席从第一日就坏了。”

    她看着他。

    “你总知道什么时候不能帮我。”

    “很难。”

    “看不出来。”

    “那是因为我装得好。”

    程见微笑了。

    这一次没有立刻收住。

    萧承晏伸出手,掌心向上,停在两人之间。

    程见微把手放了上去。

    只放了一会儿。

    然后两个人一起松开。

    ···

    青灯行的回帖就在这时送到。

    不是送给程见微。

    收件人写的是御史台与刑部。

    唐九娘只以青灯行机构名义回复两项:

    同意官府在指定案号内核验十年前沈氏商号的财产事实。

    不同意公开任何私人和离文字、住址与非财产往来。

    收件。

    有限同意。

    拒绝公开。

    三件事写在三行,没有互相吞掉。

    程见微不是收件官,也已回避父案。她只能看到去掉私人文字后的公示封面。

    回帖用的是本月新纸号。

    纸是新的,青灯行印也是今日落的。

    这只能证明青灯行今天作了回复。

    不能证明沈令仪今天亲自写过一个字。

    ···

    真正让所有人停下的,是回帖所附的一片私留半纸。

    纸上文字全部覆住,只露裂边、纤维与十年前的封套号。

    青灯行在独立见证下取出自己保存的旧封套与存行半纸。三处裂口逐一相接,青檀纤维也从一边延续到另一边。

    新送回的这一半,不是青灯行日常经手人可以临时仿出的东西。

    十年前,青灯行只留封套与存行半纸;另一半由持件人私留。

    如今,私留的一半回来了。

    年轻御史把证据边界写得很清楚:

    可以证明持有十年前私留半纸的人,至今仍能向青灯行发出一次有效指示。

    不能证明当前持件人就是沈令仪。

    半纸可能转交。

    指示也可能通过受托人传递。

    但普通经手人不可能只靠旧档,造出完全相合的私留裂边。

    母亲可能还活着。

    也可能有人继承了她最后一件不肯交给官府的东西。

    两种可能,都没有资格被程见微先写成答案。

    ···

    刑部问她,是否申请查看被覆住的和离文字。

    她站在那片半纸前,很久没有说话。

    那可能是母亲留给父亲的拒绝。

    也可能写着一个她找了十年的去处。

    她只要开口,景帝或许会准。

    萧承晏把选择留给她。

    “你想知道吗?”他问。

    “想。”

    “那你怎么选?”

    程见微看向回帖第二行。

    不同意公开任何私人和离文字。

    这份拒绝没有署给女儿。

    也没有因为女儿想念母亲,就自动失效。

    “不申请。”她说。

    刑部主事提醒:“以后可能再也没有机会。”

    “那也是她没有给我的。”

    程见微把公示封面交还御史台。

    她查了一个月,终于把“收到”和“同意”分开。

    不能走到母亲面前,又把它们并回去。

    宫门外,八千旧役的第一批身份回执正在发下去。

    刑部狱里,程肃还在等全案重定。

    狱后取印的人仍未找到。

    韩维山的中间行、长公主府的买契、东宫的过桥钱,都还有账要算。

    而程见微的三十日问事席,今日才开始。

    她没有得到母亲的下落。

    只得到母亲留下的一道边界。

    天下最大的债,从来不只是欠了多少钱。

    是有人替你活,替你死,替你同意——

    还说那都是为了你好。

    第一卷·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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