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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偷情的野鸳鸯

    “急什么?你丈夫睡死了,爷慢慢疼你。”

    漆黑的暗巷里,男人嗓音低哑,带着调笑的狎昵,将宋晚棠抵在湿冷砖墙的瞬间,整个人压上来。

    一只手攥住她两只手腕,高高摁在头顶,另一只手顺着她腰线滑下去,力道不容抗拒。

    宋晚棠又羞又气,用力挣扎。

    “放开.....唔.....”

    男人温热的手掌捂住她的惊呼,指腹粗粝的薄茧蹭过她唇瓣,带着干净的皂角香,混着夜里潮湿的青苔气息,一并涌进鼻腔。

    她急促地喘息,胸腔剧烈起伏,试图挣开男人的手。

    巷子口响起纷乱的脚步声。

    “乖,别叫,被人听到了怪难为情。”

    男人低笑着将她往阴影深处压了压,薄唇贴着耳廓滑过,落在压着她唇瓣的手指上。

    透过手指缝隙能清晰感受到男人灼热的气息,她惊得瞪圆了眼睛。

    膝盖被他的腿抵开,裙裾摩挲出暧昧又细碎的声响。

    巷子口响起杂乱的嘲笑,“呦,原来是一对偷情的野鸳鸯.....”

    宋晚棠又气又恼,猛然抬起腿......

    “哐当!”

    东西掉在地上的声响,惊得宋晚棠倏然坐起身来,这才发现自己竟然趴在桌子上睡了过去。

    她摸了摸跳得飞快的心口。

    一定是近日太累了,竟然梦到了一个月前在老家暗巷里遇到登徒子的事。

    好在那日她没吃亏,一脚狠狠踹中男人胯下,趁机跑开。

    以她的脚法,那登徒子即便不断子绝孙,也要养上许久。

    该死的登徒子!竟然将她当成出来偷情的有夫之妇肆意轻薄。

    可惜那夜太暗,未看清男人的长相。

    莫要让她再遇见,不然定要绝他宗祠!

    宋晚棠低声骂了两句,看外面日头近午,未婚夫婿陈明轩说公务繁忙,中午不回来用饭了。

    陈明轩二月进京参加春闱,高中探花后选官进了翰林院,一个月前写信要她带家人进京商议婚事。

    宋晚棠带着母亲和弟弟妹妹,千里迢迢从江南赶到京城。

    谁料进京半个月,陈明轩公务繁忙,两人连坐在一起吃饭的时间都没有。

    想着两人婚期将近,她满心期待,决定今日去给明轩送饭,给他一个惊喜。

    两人青梅竹马一起长大,陈明轩最爱吃她做的饭菜。

    洗手进厨房,洗菜切菜,不过半个时辰,四菜一汤准备齐活。

    将饭菜仔细装进新买的食盒里,她换上一身素净的衣裙,对着铜镜理了理鬓发,提着食盒推门出去。

    秋日的阳光热辣,晒得她眯了眯眼,在春风楼门口不由自主停下脚步。

    这里是京城最大的酒楼,楼高三层,飞檐翘角,气派非凡,与她在江南开的小食铺子简直天壤之别。

    她的小食铺子在进京前已经卖了,卖了二百两银子,全交给了陈明轩打点仕途。

    明轩前途光明,她也终身有靠。

    她仰头望着那鎏金牌匾,心里暗暗想着,若有一日,也能在京城开一间这样的食铺,该有多好。

    正想着,春风楼门口传来一阵嘈杂的脚步声,有小厮抬着两个大箱子走出来。

    “我家小公爷今日散胭脂,凡路过春风楼的,都可以来领一盒上好的胭脂。“

    宋晚棠眸光微亮。

    京城有钱的大傻子,呃,贵人这么大方吗?

    还能白送胭脂?

    人群呼啦一声围了过去。

    “听说容小公爷那处受伤不好使了,就把外面的孩子接回来封了世子,这胭脂就是为小世子散的。”

    “我听说小世子的亲娘是容小公爷在外面娶的女人,她失踪了,容小公爷才把孩子带回来的。”

    “小公爷真大方,一出手就是玉容坊的胭脂。“

    玉容坊?

    在江南时便听闻过玉容坊的名号,一盒胭脂抵得上寻常人家半年的嚼用呢。

    宋晚棠下意识朝着门口的箱子看去。

    箱子里面整整齐齐码着描金小盒,胭脂的香气隔着盒子都能闻到,清雅中带着一丝甜。

    她去玉容坊看过了,这种虽然是普通的胭脂,但也要十两银子一盒。

    她看了许久,还是没舍得买。

    十两银子,足够给明轩添几刀上好的宣纸了。

    那大傻子,呃,容小公爷竟然毫不犹豫送出去两大箱胭脂,这和撒钱有什么区别?

    有钱人家的公子哥真大方!

    宋晚棠挤入人群领了一盒胭脂,开心地祝愿容小公爷早日找到孩子亲娘,早日康复,再震雄风。

    有了这盒胭脂,她就能打扮得好看些,做个漂亮的新娘子。

    将胭脂小心收进袖中,唇角扬起一抹浅笑,提着食盒转过一条街,忽然看到一抹熟悉的身影。

    陈明轩手里托着鎏金套盒,匆匆走出玉容坊。

    她一眼便认出那是玉容坊最贵的“醉芙蓉”,是一个胭脂套盒,里面有面脂,香粉,胭脂,口脂和眉膏。

    还有精巧的银质挑棒和象牙粉扑,一个套盒要二百两银子,正是食铺卖出去的价钱。

    明轩定然是想给她一个惊喜,宋晚棠暗自埋怨他破费,又忍不住心生欢喜。

    她和陈明轩自出生就订了娃娃亲。

    八岁那年,陈父为了救她爹落水而亡,陈家只剩下孤儿寡母。

    为了报答陈父的救命之恩,爹总是将挣来的银钱一分为二。

    一份供自家用,另外一份供陈明轩读书。

    十二岁那年,爹生病去世,她接下爹留的小吃摊子,也接下了供陈明轩读书的任务。

    六年来,她起早贪黑,风雨无阻,硬生生将爹留下的小吃食摊开成了铺子。

    挣来的银钱从不舍得乱花,要攒着给明轩交束脩,给他买笔墨纸砚,给他买换季衣裳。

    还要给体弱多病的娘和未来婆婆看病抓药,供弟弟妹妹吃穿。

    长到十八岁,别说像样的首饰,她连一盒胭脂水粉都没舍得买过。

    陈明轩总是说:“等我高中,咱们的日子就会好起来了。”

    明轩平日里最是节俭,如今做了官,竟舍得为她花这么多银子。

    她期盼的好日子终于来了。

    宋晚棠加快脚步想追上陈明轩,却看见他将套盒递给街角站着的妙龄少女。

    那女子一身石榴红绫裙,身形窈窕,接过套盒,甜甜一笑,亲昵地挽住陈明轩。

    宋晚棠脚步微顿,下意识攥紧了手里的食盒。

    “二百两银子的胭脂套盒,明轩哥哥真舍得送给我,不送给你乡下来的未婚妻?”

    女子的声音娇柔甜腻,带着一抹勾人的意味。

    陈明轩道:“上好的胭脂配美人,瑶瑶是侯府千金,别说二百两,便是一千两,我也舍得。

    宋晚棠不过是个目光短浅的市井村妇,她那张脸粗糙得跟砂纸似的,哪里配用这么好的东西?给她用,简直是暴殄天物!”

    “和你比,她给你提鞋都不配,金玉和瓦砾我还是能分清的。”

    陈明轩声音里的轻蔑将女子逗得咯咯娇笑。

    宋晚棠犹如坠进冰窟一般,浑身发抖。

    暴殄天物!

    金玉与瓦砾!

    那些字眼钻入耳中,像针一样,一根一根扎进心头。

    下意识摸了摸脸,摆了四年小摊,开了两年铺子,起早贪黑,风吹日晒,她肤色暗沉,确实没有那女子的白净柔滑。

    这些年,陈明轩总说,“钱要花在刀刃上”。

    他说:“买肉不要早上买,过了中午去买,能便宜两文。”

    “都是肉,吃起来都是一个味道。”

    “买布料不要听商家吹嘘什么柔软吸汗,贵的便宜的穿在身上都一样。”

    所以六年来她省吃俭用,把一文钱掰成两半花,哪怕风吹日晒也舍不得买一盒胭脂,满心满眼替他打算,却只换来一句暴殄天物。

    酸涩与委屈交织冲上鼻头,恍惚间想起爹临终前拉着她的手,“好孩子,日子是过给自己看的,不是过给别人瞧的,所以首先要自己心里舒坦。”

    这些年她盼着陈明轩高中,盼着他做官,盼着两个人成亲后的日子蒸蒸日上,越过越好。

    最后只等来一句轻飘飘的瓦砾。

    她脑子嗡嗡作响,陈明轩的声音再次响起。

    “我刚入仕就退亲传出去于我的名声有损,瑶瑶,咱们成亲后我想纳晚棠做妾。”

    “做妾”两个字灌入耳中,她踉跄一下,伸手扶住墙壁才稳住没有滑落下去。

    妾是私产,通买卖,乃是贱流。

    爹为她和陈明轩定亲,看中的是陈家耕读传家,陈明轩父亲为人正直重情义。

    但爹临终前也曾含泪叮嘱她:”你和明轩有青梅竹马的情谊,若他将来高中仍娶你做发妻,爹希望你幸福。

    若婚事有变,万不可委屈自己做妾,人啊,一旦做了妾,腰弯下去就再也难直起来了。“

    虽然不知道爹为什么会有这样的感慨,但爹的交代她牢牢记下了。

    宋晚棠闭眼压下眼底的泪意,深吸一口气,扬起手里的食盒砸了出去。

    “去你娘的做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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