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62章 律师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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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面僵住了。
十几道目光齐齐的射了过去,钉在林思成的脸上。
有不解,有狐疑,有不屑,也有不以为然。
所有人都以为,今天的会谈会是一个非常漫长的过程:唇枪舌箭,你来我往,寸步不让,剑拔弩张。结果却出乎所有人的意料:开始即结束,林思成直接摊牌。
他根本没准备谈,更没有给赛世公司多余的选择:就这个方案,行就行,不行就算。
两位领导格外的不理解:被坑了这麽多钱,林思成和赛世对抗无可厚菲。但他们俩坐在这儿,林思成为什麽敢一点儿余地都不留?
就算隔着好几层,但总归是主管部门,总有管到你的时候,就一点儿都不顾忌一下的?
而话说回来:事情总归得解决,不能眼看着掀了桌子吧。
仲委的陈主任指着协议:「林总,李总裁,我们能不能看一看?」
「当然!」林思成拿起协议,递给了接待。
女接待恭恭敬敬的送了过去。
很薄,就四页纸,还要加上前後的封面。
翻开後,两人扫了一眼,又齐齐的一怔愣:好家夥,怪不得李正吴会当场回绝?
先看索赔金额:假一赔三,即四倍赔偿。再加上免费授权、培训、售後等附加条款,全额已经超过了五千万。
【写到这里我希望读者记一下我们域名101.】
再看延期损失:要求赛世赔偿一千万美金,换算下来,又是六千八百万冒头。
加一块,整整一亿两千万。
而代购合同的全款金额才多少?
合同总额是一千两百万,等於林思成完全是按照假一赔十的比例索赔的。
别说外资,给国内的任何企业,乃至数遍全球,没有一家公司会答应。
原因很简单:刘安华用这种套路诈骗的不止一家,而是上百家。第一家如果假一赔十,第二家你少赔一毛试试?
哪怕赛世赖着不赔,法院也绝对会遵循旧例判决:假一赔十。
再算一算,光是国内,刘安华用欺诈的手段卖出去的翻新机有多少?
足足上百亿人民币,剩以十又是多少?
由此,以後的十多二十年,甚至是三十年,赛世别再想在中国赚到一毛钱,把利润全赔进去都不够。所以,李正吴能答应才见了鬼。
但这还没完,後面还有更过分的:登报致歉。
看到这里,两位领导有一种想笑的冲动。
如果赛世敢直接承认,何必摆这麽大的阵仗,又何必请他们到这儿来?
真要敢登报,赛世科技的股价能跌到熔断。到时候损失的,比假一赔十还要多。
真的,与之相比,协议中的这一亿两千万连根毛都算不上。
要说林思成这是敲竹杆,没一点儿问题。
暗暗转念,两人对视一眼:本以为,只是来走个过场。
谁料,最终还得他们来斡旋?
沉吟了一下,陈主任点了点桌子:「林总,李总裁,我能不能说两句?」
林思成暗暗一叹:来了!
他笑着点头:「欢迎陈主任指导!」
「林总言重,指导谈不上,只是站在个人的角度,谈一谈看法!」
回了一句,陈建岩坐直了腰,靠住椅背:「我先说一点:赛世做为企业,有责必担,有过必改,有假必偿,这是底限。」
「商务部做为主管部门,有错必纠,有责必问,这是职责。国仲做为仲裁部门,必须做到公平公正,公信公开,这是原则。」
「在遵守负责、守信、公正的前提下,我们再看这起案子:根据《免责条例》,造成林总损失的元凶是刘安华个人行为。赛世中国总裁史密斯任人唯亲,负次要责任,赛世公司监管不严,负连带责任。」「如果遵循这一点,林总应该先向刘安华索赔,其次史密斯总裁,最後才是赛世公司。」
陈建岩特意顿了一下,看了看林思成的表情。
但他发现,林思成压根就没表情:十指交叉,看着眼前的笔,一副认真听讲的模样。
陈主只能继续:
「但法不外乎人情,不管是执法部门,还是裁定部门,目的是监督执纪,保障秩序,并引导正确的商业行为。
无论是刘安华,还是史密斯,都是赛世公司的管理人员。赛世公司识人不清,任人不明,管理存在严重的漏洞,这是不争的事实。」
「其次,做为上级部门,自然要优先保护国内企业的利益。基於这两点,我们完全支持林总首先向赛世公司索赔的主张……」
「当然,要有法可依,有理有据:仪器该赔多少,凭证是什麽。延期损失又是多少,有哪些依据……总而言之,必须有详细明细,有可溯源的数据,有可支撑的法律条款。
第三,分清主次:谁是主体,谁是次要,谁赔的多,谁赔的少,各自的比例是多少。一定要在协议中体现出来。而不是像现在,一统笼全砸一块,完全是一比糊涂帐……」
陈主任点了点协议,又看了看最边上的谭筝:「谭律师经验丰富,业内知名,应该向林总解释清楚,这起案件的性质:赛世是赛世,史密斯是史密斯,刘安华是刘安华……」
谭筝鼓着腮帮子,却不敢回嘴:陈建岩管不到林思成,却能管得到她,不训她训谁?
关键的是,陈建岩并非明目张胆的偏袒,而是根据法理出发:外资公司和高管签署的《免责条款》,是真的可以用在这里的。如果起诉,最後当然是赛世败诉。
但赛世可以把大部分的责任推到刘安华和史密斯的头上。这一点,林思成也知道。
而他之所以撇开刘安华,把赛世公司做为索赔主体,而且敢要这麽多,只是因为他手里还握着赛世的把柄。
谭筝不知道是什麽,但她敢肯定,绝对是足以致命,却又不能摊在桌面上说的那一种。
暗忖间,她越过王齐志,瞅了瞅坐在最中间的林思成。
眼神很直接:林思成,陈建岩看似是在训我,实则在警告你:林总,见好就收。
赛世可以赔偿,但绝不可能赔这麽多。
如果你坚持,也可以给你道歉,但这个道歉的对象,绝不可能赛世。
至於登报,想都不想要。
所以,她无比好奇,林思成怎麽应对?
起身就走,还是继续硬刚?
林思成当然能看懂谭筝的暗示,但他既没走,也没刚。
他接过接待送来的协议摆在面前,又笑吟吟的看了看对面,态度说不出的端正:
「谢谢陈主任指点,确实是我们考虑不全,大意疏忽。回去後,我一定好好研究法条,和谭律师深入探讨,分清主次,厘清责任比例-……」
「不该担责的,我们绝不胡乱攀扯,没有依据的,没有法律条款支持的,我们绝不胡乱主张。等方案重新做好,我们再联系李总裁……」
说着,林思成站了起来,腰微微一勾:「再次感谢陈主任的指点,感谢李总裁及赛世公司的接待。」一群人又愣住了:什麽意思?
这就打退堂鼓了?
之前的气势呢,之前的魄力呢?
就感觉突然间,林思成从一个极端走到了另一个极端。更像是被陈主任的一番话,给吓住了一样?陈建岩仔细的想了想:感觉他也没说什麽过於重的话,只是陈述事实,更谈不上威胁。
但为什麽林思成突然就退缩了?
赵修能和王齐志对视了一眼:林思成这麽怂?
扯蛋。
枪顶脑门上,坐炸弹堆里的时候,他都没皱一下眉头。
这小子绝对憋着招。
李正吴有些傻眼。
他们不是不想谈,恰恰相反,赛世比谁都迫切的想把林思成给摁下去。
只要能镇住第一个,後面的都不是问题。
赛世也不是不想赔,而是不想赔这麽多:一个多亿,这和赛世亲口承认刘安华的这些欺诈行为就是他们授意的没什麽区别。
按他们之前商量的:重新代购,免费授权、培训、维护,这些都能满足。
在这个基础上,适当的给点儿经济补偿,也不是不能答应。
但绝对不能超过合同约定金额的百分之五十,而且绝不能以赔偿的名义。
他们甚至连理由都想好了:科研赞助。
可谁都没料到,林思成上来就狮子大开口:一亿两千万,你怎麽不去抢?
更没料到,你和他讲完道理,他竟然能听得进去?
问题是,听劝听的有些过了头:
你说我主次不分?好,我回去慢慢分。
你说我没有厘清主体,更没有厘清责任比例,我回去慢慢研究,慢慢整理。
你敢说,他态度不好,不尊重领导?
陈建岩盯着林思成,眉头慢慢的皱了起来:他总感觉,哪里不对劲?
旁边是商务部的李主任,两人不算陌生,他一眼就能看出陈建岩在想什麽。
暗暗的叹了一口气,他拿起笔,在纸上写了一行字:
陈主任,林思成压根就没想谈。说准确点:他压根就没想在我们在场的前提下谈……
陈建岩愣了一下,恍然大悟:这小子在糊弄他?
不,这麽说不对……林思成绝对算是给足了尊重,哪怕是表面上的。
至少,他这个领导以个人立场给出的那些建议,林思成句句都有回应,而且态度好的不得了。但意思也很明确:我不接受任何行政层面的影响,如果有,我可以选择不谈。
就像现在这样………
陈建岩又气又笑:这小子怎麽这麽难缠?
但反过来再想:不管是谈还是不谈,又能否谈成,最终还是会经过行政部门背书。
不可能绕得开……
他吐了口气:「林总,你先别急着感谢,如果有不同意见,咱们可以探讨!」
「再者,飞来飞去的也麻烦,大家都有工作,包括你,也包括李总裁。所以,我的建议是:今天即便谈不出结果,也可以达成大致的意向……」
「陈主任,真没有!我说的绝对不是反话,而是真诚的接受陈主任的指点……」
林思成的态度极度真诚,「我在这里保证:在没有分清主体责任之前,没有成功向主责方、次责方索赔成功,我绝不通过任何非官方渠道、任何形式,与赛世接触…」
陈建岩睁着眼睛。
也能看的出来,林思成没有敷衍他:他是真的听进去了,至少他认为,赛世并非主责方。
但後半句,他却没听懂:林思成的意思是,先不找赛世赔了?
那找谁?
主责方是刘安华,理应是找他。但刘安华现在是泥菩萨过河,自身难保,兜里比脸还乾净,他能给你赔什麽?
次责方是史密斯,他的下场可能比刘安华好一点,但也好的有限。主要的是,他所有资产都在美国,你就是想让他赔,他也能赔得出来才行。
所以,这和放弃索赔有什麽区别?
正狐疑着,林思成站了起来,绕过桌子走向这边。
人还离着好几步,手就伸了过来:「感谢陈主任,感谢李处长,也感谢李总裁的款待…」
「我之前给孙总助留过电话,也留过邮箱,後续有什麽需要沟通的地方,贵公司可以留言,也可以电话通知。除此外,我已委托谭律师全权处理此次案件,贵公司也可以联系谭律师……」
陈建岩下意识的握了握手,心里更加狐疑:这就要走了?
感觉林思成,今天只是来走了个过场?
李正吴更迷茫,但直觉更为强烈:他感觉,现在的结果,就是这个年轻人想要的结果?
但他并没有觉得哪里好:对双方而言,今天的和谈,和谈崩了没什麽区别。
狐疑间,轮到了李正吴,他一把握住林思成的手:「林总,冒昧的问一下,你下一步准备怎麽做?」这句话问的很奇怪,就好像两军对垒,向敌军隔空喊话:你下一步往里攻。
但更怪的是,林思成竞然回答了:「发律师函!」
李正昊愣了一下:「who?」
「所有参与欺诈,需要赔偿我损失的责任方!从前到後,从大到小!」林思成强调了一下,「当然,也包括贵公司!」
李正吴皱了皱眉头:「林总,只是发律师函?」
「当然不,後续可能会起诉,不过要等发过律师函,无人主动赔偿之後!」
仿佛听笑话一样,李正吴瞪大了眼睛:主动赔偿……你指望谁能给你主动赔?
至於律师函,跟废纸有什麽区别,还不如直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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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算隔着好几层,但总归是主管部门,总有管到你的时候,就一点儿都不顾忌一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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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委的陈主任指着协议:「林总,李总裁,我们能不能看一看?」
「当然!」林思成拿起协议,递给了接待。
女接待恭恭敬敬的送了过去。
很薄,就四页纸,还要加上前後的封面。
翻开後,两人扫了一眼,又齐齐的一怔愣:好家夥,怪不得李正吴会当场回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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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一块,整整一亿两千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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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说外资,给国内的任何企业,乃至数遍全球,没有一家公司会答应。
原因很简单:刘安华用这种套路诈骗的不止一家,而是上百家。第一家如果假一赔十,第二家你少赔一毛试试?
哪怕赛世赖着不赔,法院也绝对会遵循旧例判决:假一赔十。
再算一算,光是国内,刘安华用欺诈的手段卖出去的翻新机有多少?
足足上百亿人民币,剩以十又是多少?
由此,以後的十多二十年,甚至是三十年,赛世别再想在中国赚到一毛钱,把利润全赔进去都不够。所以,李正吴能答应才见了鬼。
但这还没完,後面还有更过分的:登报致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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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赛世敢直接承认,何必摆这麽大的阵仗,又何必请他们到这儿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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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说林思成这是敲竹杆,没一点儿问题。
暗暗转念,两人对视一眼:本以为,只是来走个过场。
谁料,最终还得他们来斡旋?
沉吟了一下,陈主任点了点桌子:「林总,李总裁,我能不能说两句?」
林思成暗暗一叹:来了!
他笑着点头:「欢迎陈主任指导!」
「林总言重,指导谈不上,只是站在个人的角度,谈一谈看法!」
回了一句,陈建岩坐直了腰,靠住椅背:「我先说一点:赛世做为企业,有责必担,有过必改,有假必偿,这是底限。」
「商务部做为主管部门,有错必纠,有责必问,这是职责。国仲做为仲裁部门,必须做到公平公正,公信公开,这是原则。」
「在遵守负责、守信、公正的前提下,我们再看这起案子:根据《免责条例》,造成林总损失的元凶是刘安华个人行为。赛世中国总裁史密斯任人唯亲,负次要责任,赛世公司监管不严,负连带责任。」「如果遵循这一点,林总应该先向刘安华索赔,其次史密斯总裁,最後才是赛世公司。」
陈建岩特意顿了一下,看了看林思成的表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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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主只能继续:
「但法不外乎人情,不管是执法部门,还是裁定部门,目的是监督执纪,保障秩序,并引导正确的商业行为。
无论是刘安华,还是史密斯,都是赛世公司的管理人员。赛世公司识人不清,任人不明,管理存在严重的漏洞,这是不争的事实。」
「其次,做为上级部门,自然要优先保护国内企业的利益。基於这两点,我们完全支持林总首先向赛世公司索赔的主张……」
「当然,要有法可依,有理有据:仪器该赔多少,凭证是什麽。延期损失又是多少,有哪些依据……总而言之,必须有详细明细,有可溯源的数据,有可支撑的法律条款。
第三,分清主次:谁是主体,谁是次要,谁赔的多,谁赔的少,各自的比例是多少。一定要在协议中体现出来。而不是像现在,一统笼全砸一块,完全是一比糊涂帐……」
陈主任点了点协议,又看了看最边上的谭筝:「谭律师经验丰富,业内知名,应该向林总解释清楚,这起案件的性质:赛世是赛世,史密斯是史密斯,刘安华是刘安华……」
谭筝鼓着腮帮子,却不敢回嘴:陈建岩管不到林思成,却能管得到她,不训她训谁?
关键的是,陈建岩并非明目张胆的偏袒,而是根据法理出发:外资公司和高管签署的《免责条款》,是真的可以用在这里的。如果起诉,最後当然是赛世败诉。
但赛世可以把大部分的责任推到刘安华和史密斯的头上。这一点,林思成也知道。
而他之所以撇开刘安华,把赛世公司做为索赔主体,而且敢要这麽多,只是因为他手里还握着赛世的把柄。
谭筝不知道是什麽,但她敢肯定,绝对是足以致命,却又不能摊在桌面上说的那一种。
暗忖间,她越过王齐志,瞅了瞅坐在最中间的林思成。
眼神很直接:林思成,陈建岩看似是在训我,实则在警告你:林总,见好就收。
赛世可以赔偿,但绝不可能赔这麽多。
如果你坚持,也可以给你道歉,但这个道歉的对象,绝不可能赛世。
至於登报,想都不想要。
所以,她无比好奇,林思成怎麽应对?
起身就走,还是继续硬刚?
林思成当然能看懂谭筝的暗示,但他既没走,也没刚。
他接过接待送来的协议摆在面前,又笑吟吟的看了看对面,态度说不出的端正:
「谢谢陈主任指点,确实是我们考虑不全,大意疏忽。回去後,我一定好好研究法条,和谭律师深入探讨,分清主次,厘清责任比例-……」
「不该担责的,我们绝不胡乱攀扯,没有依据的,没有法律条款支持的,我们绝不胡乱主张。等方案重新做好,我们再联系李总裁……」
说着,林思成站了起来,腰微微一勾:「再次感谢陈主任的指点,感谢李总裁及赛世公司的接待。」一群人又愣住了:什麽意思?
这就打退堂鼓了?
之前的气势呢,之前的魄力呢?
就感觉突然间,林思成从一个极端走到了另一个极端。更像是被陈主任的一番话,给吓住了一样?陈建岩仔细的想了想:感觉他也没说什麽过於重的话,只是陈述事实,更谈不上威胁。
但为什麽林思成突然就退缩了?
赵修能和王齐志对视了一眼:林思成这麽怂?
扯蛋。
枪顶脑门上,坐炸弹堆里的时候,他都没皱一下眉头。
这小子绝对憋着招。
李正吴有些傻眼。
他们不是不想谈,恰恰相反,赛世比谁都迫切的想把林思成给摁下去。
只要能镇住第一个,後面的都不是问题。
赛世也不是不想赔,而是不想赔这麽多:一个多亿,这和赛世亲口承认刘安华的这些欺诈行为就是他们授意的没什麽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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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说我主次不分?好,我回去慢慢分。
你说我没有厘清主体,更没有厘清责任比例,我回去慢慢研究,慢慢整理。
你敢说,他态度不好,不尊重领导?
陈建岩盯着林思成,眉头慢慢的皱了起来:他总感觉,哪里不对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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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主任,林思成压根就没想谈。说准确点:他压根就没想在我们在场的前提下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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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这麽说不对……林思成绝对算是给足了尊重,哪怕是表面上的。
至少,他这个领导以个人立场给出的那些建议,林思成句句都有回应,而且态度好的不得了。但意思也很明确:我不接受任何行政层面的影响,如果有,我可以选择不谈。
就像现在这样………
陈建岩又气又笑:这小子怎麽这麽难缠?
但反过来再想:不管是谈还是不谈,又能否谈成,最终还是会经过行政部门背书。
不可能绕得开……
他吐了口气:「林总,你先别急着感谢,如果有不同意见,咱们可以探讨!」
「再者,飞来飞去的也麻烦,大家都有工作,包括你,也包括李总裁。所以,我的建议是:今天即便谈不出结果,也可以达成大致的意向……」
「陈主任,真没有!我说的绝对不是反话,而是真诚的接受陈主任的指点……」
林思成的态度极度真诚,「我在这里保证:在没有分清主体责任之前,没有成功向主责方、次责方索赔成功,我绝不通过任何非官方渠道、任何形式,与赛世接触…」
陈建岩睁着眼睛。
也能看的出来,林思成没有敷衍他:他是真的听进去了,至少他认为,赛世并非主责方。
但後半句,他却没听懂:林思成的意思是,先不找赛世赔了?
那找谁?
主责方是刘安华,理应是找他。但刘安华现在是泥菩萨过河,自身难保,兜里比脸还乾净,他能给你赔什麽?
次责方是史密斯,他的下场可能比刘安华好一点,但也好的有限。主要的是,他所有资产都在美国,你就是想让他赔,他也能赔得出来才行。
所以,这和放弃索赔有什麽区别?
正狐疑着,林思成站了起来,绕过桌子走向这边。
人还离着好几步,手就伸了过来:「感谢陈主任,感谢李处长,也感谢李总裁的款待…」
「我之前给孙总助留过电话,也留过邮箱,後续有什麽需要沟通的地方,贵公司可以留言,也可以电话通知。除此外,我已委托谭律师全权处理此次案件,贵公司也可以联系谭律师……」
陈建岩下意识的握了握手,心里更加狐疑:这就要走了?
感觉林思成,今天只是来走了个过场?
李正吴更迷茫,但直觉更为强烈:他感觉,现在的结果,就是这个年轻人想要的结果?
但他并没有觉得哪里好:对双方而言,今天的和谈,和谈崩了没什麽区别。
狐疑间,轮到了李正吴,他一把握住林思成的手:「林总,冒昧的问一下,你下一步准备怎麽做?」这句话问的很奇怪,就好像两军对垒,向敌军隔空喊话:你下一步往里攻。
但更怪的是,林思成竞然回答了:「发律师函!」
李正昊愣了一下:「who?」
「所有参与欺诈,需要赔偿我损失的责任方!从前到後,从大到小!」林思成强调了一下,「当然,也包括贵公司!」
李正吴皱了皱眉头:「林总,只是发律师函?」
「当然不,後续可能会起诉,不过要等发过律师函,无人主动赔偿之後!」
仿佛听笑话一样,李正吴瞪大了眼睛:主动赔偿……你指望谁能给你主动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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